本報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近日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明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要求,并公布《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衡量標準》。
三部門的通知指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以來,各地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幫助一大批老舊小區居民改善了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解決了不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但不少地方工作中仍存在改造重“面子”輕“里子”、政府干群眾看、改造資金主要靠中央補助、施工組織粗放、改造實施單元偏小、社會力量進入困難、可持續機制建立難等問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發展工程的作用還沒有充分激發。
為此,通知提出十點底線要求。其中,市、縣應建立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專門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規則、責任清單和議事規程,形成工作合力,避免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簡單作為建設工程推進。
其次,各地確定年度改造計劃應從當地實際出發,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層層下指標,不搞“一刀切”。嚴禁將不符合當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對象范圍條件的小區納入改造計劃。嚴禁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為名,隨意拆除老建筑、搬遷居民、砍伐老樹。
此外,確定改造計劃不應超過當地資金籌措能力、組織實施能力,堅決防止財政資金大包大攬,堅決防止盲目舉債鋪攤子、增加政府隱性債務。制定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方案之前,應對小區配套設施短板及安全隱患進行摸底排查,并按照應改盡改原則,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排水、燃氣等老舊管線,群眾意愿強烈的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北方采暖地區建筑節能改造等作為重點內容優先列為改造內容等 。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提出各地應完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事中事后質量安全監管機制。應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抽檢巡檢制度,明確改造工程驗收移交規定,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應建立健全改造工程質量回訪、保修制度以及質量問題投訴、糾紛協調處理機制,健全改造工程質量安全信用管理及失信懲戒機制,壓實各參建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通知在聚焦難題攻堅、發揮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發展工程作用的內容中也提出了“結合改造完善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機制”等十點要求;以及提出關于完善督促指導工作機制的具體要求。
通知強調,各地要對照底線要求,逐項排查改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工作機制及政策體系,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和效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組織相關部門、地區及行業專家,組成巡回調研指導工作組,建立巡回調研指導機制,對部分工作成效顯著的省份,重點總結其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做法、政策機制;對部分工作進展有差距的省份,重點開展幫扶指導,幫助其健全機制、完善政策、明確措施。各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加大督促指導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發現市、縣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及時總結上報好的經驗做法,對督導檢查、審計、信訪、媒體等發現市、縣存在違反底線要求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與此同時發布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衡量標準》共設“需把牢的底線要求”“需重點破解的難點問題”2個一級指標,合計共20個二級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