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消息,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和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的相關規定,為做好重大水利工程等農林水氣項目前期工作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工作,實現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效益,促進重大工程科學高效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實施《重大水利工程等農林水氣項目前期工作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重大水利工程等農林水氣項目前期工作專項主要支持對農林水氣行業發展有重要影響的重大基礎設施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黨中央、國務院印發及批準印發的政策文件提出的農林水氣重大項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以及國家、各地區相關專項規劃中提出的農林水氣重大項目;納入國家重大戰略的農林水氣重大項目等。支持的主要內容包括建設規劃、工程實施方案等研究和編制;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編制以及服務于重大工程的勘察設計等基礎性工作等內容。
辦法要求,項目單位和項目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要嚴格落實投資計劃執行和項目監管的主體責任、日常監管責任。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等單位要按照職責全面加強項目實施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處理。
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