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等具體應對措施須到位
日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安全防范,嚴格落實責任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對建筑施工等下達具體防范應對措施。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國內外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突出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重點環節,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水上運輸,強化對渡口、水庫、通航密集區、旅游區等水域的動態監管,充分利用企業CCTV、GPS、AIS等手段對旅游客船等重點船舶進行動態監控,及時實施禁限航措施,嚴禁船舶在大風浪、大霧等惡劣天氣和水文條件下開航。
——道路和鐵路交通,加強對橋梁、涵洞、邊坡的監測巡查,重點整改事故多發路段安全防護設施,加強對客車、危化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狀況檢查和定位監控,嚴防“三超一疲勞”現象。
——礦山和尾礦庫,加強礦井采空區、塌陷區、積水區和尾礦庫壩體及周邊山體、排土場的安全巡查監測,落實雨季“三防”措施,堅決防止潰水淹井、潰壩漫壩事故發生。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強化安全檢查和生產監控,有針對性落實防水、防潮、降溫措施,嚴格執行高溫、雷雨天氣停產規定,嚴防泄漏、爆炸等事故發生。
——建筑施工,深入排查宿營地、工棚、倉庫等重點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嚴格控制安全距離,遇到暴雨、大風等極端天氣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應對措施。其他各類企業要結合實際,強化汛期暑期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確保萬無一失。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查崗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通信暢通,發現險情及時、準確上報并啟動應急響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