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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正式印發 |
發布時間:2016/6/10 瀏覽次數:5003 次 來源:住建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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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了《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并于日前正式印發,要求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規劃局(委)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規劃》強調,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是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地下空間之間以及地下空間與地面建設之間有機聯系,促進地下空間與城市整體同步發展,緩解城市土地資源緊張的必要措施,對于推動城市由外延擴張式向內涵提升式轉變,改善城市環境,建設宜居城市,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以促進城市地下空間科學合理開發利用為總體目標,明確了“十三五”時期的主要任務,提出了保障規劃實施的措施,是指導各地開展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依據。 《規劃》明確,科學和合理地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大力提高城市空間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城市地下空間綜合效益,切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水平,促進城市持續健康發展。更好發揮地下資源潛力,形成平戰結合、相互連接、四通八達的城市地下空間。力爭到2020年,初步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體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體系,推進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制定工作。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完成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補充完善城市重點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涉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內容。 二是開展地下空間普查,推進城市地下空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初步建立包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現狀、規劃建設管理、檔案管理等的綜合管理系統,有效提升城市地下空間信息化管理能力。 三是健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依法管理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使管理水平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住建部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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